中新網濟南12月29日電 (曲成蘭)為保護歸僑、僑眷合法權益,山東省結合實際,制定《山東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關於歸僑僑眷出境探望子女的權利,《條例》規定,“歸僑、僑眷出境探望子女,參照已婚歸僑、僑眷出境探望父母的規定享受探親待遇。”即每四年給假一次,假期40天,不予累計。
  記者29日從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得上述消息。
  山東省僑辦副主任孫西忠表示,山東作為長江以北重要的僑鄉省份,對“父母探望子女享受探親待遇”問題進行探索、嘗試,順應了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新期待,定會受到廣大海外僑胞和國內歸僑僑眷的廣泛歡迎,產生較好的政治影響和社會效果。
  山東省僑辦主任劉方會介紹了《條例》制定、施行的有關情況,他說,山東制定的《條例》共35條,涉及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山東省的參政議政、教育、就業、社會保障、扶貧救助、出入境等多方面的權益保護,內容較為全面、豐富,規定較為具體、明確,操作性更強。《條例》在強化僑務工作基本原則,明確政府有關部門職責義務,強化僑眷參政議政權利,明確華僑在國內的身份證明和權益保護問題,明確出境定居歸僑僑眷養老金領取、回國就醫、養老保險等權益等方面具有顯著特點。
  談及歸僑僑眷出境定居後,國內各項社會保障權益的保障問題,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制處處長王仲泉認為,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山東歸僑僑眷出境探親、出境定居呈上升趨勢。他指出,考慮到歸僑、僑眷這一群體的特殊性,《條例》為實現他們的社會保障權益作出靈活的制度安排,對歸僑僑眷退休(離休)後獲准出國定居的養老金如何領取、醫療待遇如何延續,不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歸僑僑眷獲准出境定居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如何一次性清算並終止,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應當如何處理等作出了相應規定。
  記者採訪瞭解到,山東是長江以北重要的僑鄉省份,山東籍海外華僑華人、港澳同胞120萬人,分佈在世界97個國家和地區,以美國、韓國、日本、俄羅斯、巴西、加拿大居多,在近20個國家和地區成立了200多個同鄉社團組織;山東省內歸僑僑眷120萬人,主要集中在煙臺、威海、濰坊、臨沂、日照、青島、濟南等市。(完)  (原標題:山東出台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條例 保障出境探子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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